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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

发布时间:2018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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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落实《教育信息化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教育”发展,根据《教育信息化2.0行动计划》和(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》的部署,2018年10月15日, 教育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》( 教技厅函[2018] 10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(以下简称活动)。
  《通知》提出,活动将按照“普及应用、融合创新、示范推广”的原则,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,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系建设与应月空间,使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新增1000万个,通过多种形式的应用活动,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物理学习空间的融合互动和创新发展,并引导师生科学合理使用。推荐遴选40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200所优秀学校,示范推厂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、资源共享、教育管理、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引导各地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,推动从“三个率先”向全面普及发展,实现“一人-空间”。活动范围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为主。
  《通知》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制定2-3年的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,根据各地应用基础和条件,采取区域整体推进方式,将本地所有地市或区县分年度纳入实施方案,每年网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的区域不少于3个。活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空间、深化应用、优秀推荐、示范推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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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明确,教育部科技司负责活动的总体统筹、组织协调,中央电教馆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,通过对活动的指导和引导,强化过程管理与反馈,促进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,协调相关部门,明确管理职责;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,督促各地落实应用普及相关工作,促进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,落实开展活动所需各项经费;做好活动宣传工作,充分发挥优秀区域和学校的示范作用,营造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氛围。
  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,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.0的重要抓手,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其他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,统筹整体推进。活动的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要深入总结提炼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;按照“三全两高一大”的发展目标要求,不断加强“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”建设与应用,促进教育理念、教学方式、服务模式的变革,为支撑促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切实方案和有效路径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来源:摘编自教技厅函[2018]105号文